御膳申時。一本云以下蠹損



以上陣直超倫。



聲譽遍聞者。



昇轉叙位。



及兼國貢物。



掌例



唯忌婦人之口小人之擧耳。



諸國諸家等所申季祿大粮。



衣服月料等。



或入官奏



或就內給



不動正稅等



縱令勘‐申國中帳遺



或遠年帳雖實。


雖=>難イ
今湏不動者一切禁斷。



正稅者隨狀處分



若必用不動者。



卽後年全令委塡忘。



此事當時執政所進止也。



然存於內心萬分一



努力々々。



齊宮者。



出在外國



用途雖繁。



料物不足。



其申請冝進止。



唯寮司能々可選‐任之



齊院者。



種々雜物藏例雖具。



其於用度十分之一



特加相勞以下六字蠹損



之。



大略仰菅原朝臣季長朝臣



彼兩人撿■諸國權講師。


Здесь и далее чёрным обозначены знаки, которые неразборчивы из-за того, что бумага съедена жуками.
權撿非違使等。



朕一兩許之。



例。



■讀師隨孟冬簡定諸階業僧等



■■■■■■■■■■■■事坊之。



ニ三度朕失之。



新君愼之。



內供奉十禪帥等定額僧等之闕。



必用本寺選舉



輙許前人之讓他所之囑



若有知德普聞。



戒律令■■■■■間許之。



之。



外蕃之人必可召見者。



簾中之。



不可直對耳。



李環朕已失之。



之。



諸國新任長請■任用者。



或掾。



或目。



醫師博士等總不之。



唯諸國諸所有勞。



勞中爲他人遍知



其用者。



狀許■。



分明者恐亦イ忌之。



忘莫怠。



有憲不昇殿之狀。



去年引神明定國



申遂已畢。



之。



莫淫萬事■節之。



賞罰



愛憎



用意平均。



好惡



能愼喜怒



于色



左右近衞將監叙位之事。



昔例



左右遞隔年叙之。



而今叙位之事不必每年



宿衞之勤殊倍他府



舍人判官



置積四五十年。


置=>署イ
殆難其運



令須復近代之例


令[今歟]
儀式之叙位



左右共叙之。



宿衞之人



新君愼之。



內侍所者。



有司已存。



唯宮中之至難者。



是後庭之事。



今須共其イ方雜事御匣殿収殿絲所等事者。



定國朝臣姉妹近親之中。



其事者一兩人。



一向行事。



日給之物等節第イ之類。



總可處分



洽子朝臣自昔知絲所之事■之間。



猶令兼‐知之



息所菅氏宣旨滋野等者。



日々出‐居女房之侍所。



藏人等日給之事



兼正進退禮儀



更衣之時



又加敎正禮節



其更衣藏人隨事給賞物



功授官爵之事。



皆悉可執奏申行也。



管氏是好省煩事之人也。



宣旨又寬緩和柔之人也。



勵各身勤‐仕之



新君愼之。



中重北面廊采女女孺等各爲曹司居住家。


面=西イ
代々常有失火之畏



然遂不追却


令[今歟]
令須夜藏人殿上人。



其事者一人。



差‐加藏人所人一兩



巡撿



之。



又宮中人々曹司坪々等凡下之人常致破壞



五日一度同遣殿上人巡撿警誡



新君愼之。



左大將藤原朝臣者。


時平
功臣之後。



其年雖少已熟政理



先年於女事失。



朕早忘却不於心



朕自去春激勵公事



又已爲第一之臣



能備顧問而泛其輔道



新君愼之。



右大將菅原朝臣是鴻儒也。


北野
又深知政事



朕選爲博士



多受諫正



仍不次登用以笞其功



加以朕前年立東宮之日。


醍醐
只與菅原朝臣一人論‐定此事女知尙待居之。



其時無共相議者一人



又東宮初立之後。



ニ年



朕有讓位之意



朕以此意密々語菅原朝臣



而菅原朝臣申云。



是大事自有天時



忽不早云々。



仍或上封事



或吐直言



朕言



又々正論也。



于今年



菅原朝臣朕志必可果之狀



菅原朝臣更無申。



事々奉行至于七日可行之儀人口云々。



殆至於欲延‐引其事



菅原朝臣申云。



大事不再擧



事留則變生云々。



遂令朕意如石不轉。



總而言之。



菅原朝臣非朕之忠臣



新君之功臣乎。



人功不忘。



新君愼之云々。



季長朝臣深熟公事



長谷雄博涉經典



共大器也。



昇進



新君愼之。



朕聞。



未旦求衣之勤。



每日整服。



盥嗽拜神。



又近喚公卿議給



治術



亦還本座招‐召侍臣



六經疑



聖哲之君。



必依輔佐以治事。



華夷寡小之人。



何無賢士以感○救徹○。



事有疑。



必可推量以决之。



新君愼之。



諸司諸所所言奏見參



先例者。



諸司舊跡



縱有舊迹



能推量可行。



新君愼之。



延曆帝主。



每日御南殿帳中



政務之後。



解‐脫衣冠臥起飮食。



又喚鷹司御鷹



庭前餌。



或時御手作觜爪等好。



又至苦熱



朝政後。



神泉苑納凉。



行幸之時。



先令左右近中少將



卽喚手輿之。



行路之次若有御興



近衞等相撲



是爲相撲也。



羅城門



巡幸覽之。



卽仰工匠曰。



此門高可五寸云々。



後又幸覽之。



卽喚工匠如何。



工匠云。



既减。



帝歎曰。



悔不五寸


悔=>亦イ
工匠聞之。



地絕息。



帝奇聞。



工匠良久蘇息。



卽云。



實不减。



然而爲煩詐言耳。



帝宥其罪



帝王平生晝臥帳中



小兒諸親王



或召采女時令洒掃



其時人夏冬服綿袴



其采女袴體如今表袴



使御也。



是等語。



故太政大臣舊說也。


基經
追習



舊事狀末耳。



又弘仁御時。



諸堂殿門額初書。



宮城東面帝親書耳。



又初製唐服云々。



以前數事之誡。



朕若忘却而有所囑者



此書警。



■以此爲孝。



違失耳。



承安二年十一月七日以納言殿御本書取畢。



寬元三年四月十一日加一挍畢。以中宮權大進俊兼本書寫之。



右以屋代弘賢本書寫得一本挍合了